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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网论坛 » 锵锵杂谈

  
[抛砖引玉] 为郑州扫黄公布小姐裸照叫好!
乔志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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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1:52    

#1

为郑州扫黄公布小姐裸照叫好! <点击复制本贴地址,推荐给朋友>

为郑州扫黄公布小姐裸照叫好!

乔志峰

在郑州市公安局扫黄行动中,一位剃光头暗访民警引起广泛关注。这位“光头佬”一把揪住赤身裸体的小姐的头发、将她的脸往上抬的画面,在网上引起了巨大争议,有网友质问:看看这个光头的行为,这女的是杀人犯?有必要这样对待一个女人吗?有几个女人愿意心甘情愿的去做“性工作者”的?还不是生活所逼。大家看看这女的眼神,真的很茫然,很无奈。又有谁知道她背后的故事呢?有点网民则询问:有哪位法学高人可以回答,拍小姐裸照并公之于众,是否合法?

哇塞,公布啦,小姐的裸照公布啦,并且我们在“光头神探”善解人意的行动下,连小姐的面部表情都看清楚啦。真是太真实啦,真是太刺激啦!感谢郑州警方,感谢“光头神探”,是你们把如此香艳无比的画面带给了我们,我要为你们喝彩!

“光头神探”扫黄,扫出了咱人民警察的威风!不管是“哐哐”踹门,还是厉声逼问赤身裸体缩作一团的小姐:“第几个,今天晚上第几个,说!”还是揪住赤身裸体的小姐的头发、将她的脸抬起来面对镜头,“光头神探”都显得威猛无匹。赤身露体的弱女子面前,“光头神探”没有一丝胆怯、没有一点退缩,他冲上去了,他在“修理”她们!面对“坏人”,就应该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,更何况现在面对的还是伤风败俗的小姐!咱们警察有力量,这才是铁血真汉子,这才是为人民利益冲锋陷阵的好警察!

小姐们实在是太可恶啦!我记得字典上对“妓女”一词的解释是:旧社会里被迫以卖淫为生的女人。现在是新社会啦,男女平等啦,早就消灭了妓女啦,你们不老老实实在家里呆着享福,为啥非要跑出来从事这丢人现眼的营生呢?这不是引诱男人干坏事嘛,这不是给社会添乱嘛,这不是往领导脸上抹黑嘛,不严打咋行哟。不仅要严打,还要让她们受屈辱,还要把她们曝光在镜头前,就是要让她们今后没脸见人,就是要狠狠打击一下她们的嚣张气焰!

至于有网友质疑“拍小姐裸照并公之于众是否合法”的问题,实在是太外行啦。警察执的就是法,咋会不合法呢?不就是公布几个小姐的裸照嘛,不就是揪着小姐的头发让她抬头嘛,有啥大不了的呀。跟网上以前流行的某些地方扫黄的图片相比,简直是太文雅啦。即便是有点“不合法”的嫌疑也无所谓嘛,当小姐的一般都是穷人家的闺女,就是欺负她啦,就是侮辱她啦,她又能怎么样?按照林书记的理论,老百姓算个屁呀,何况小姐还是从事了“低等职业”的老百姓,简直连个“屁”都算不上啦。

感谢郑州警方,感谢“光头神探”,你们在摄像机前的威猛表演,极大地满足了一些看客的猎奇心理,也带给我们不小的震撼,让我们对很多事情的理解更深了一步。我要为你们喝彩,我要感谢你们——当然,我只能代表我自己,因为我既不是代表,也不是委员。

[ 本帖最后由 乔志峰 于 2009-11-3 12:48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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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uwuming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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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3:27    

#2

我无语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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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uchunfang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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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3:27    

#3

一派胡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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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肉大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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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4:26    

#4

小姐,其实是弱势群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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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满前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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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4:27    

#5

怕是这个国家脸上无光,法律在冷漠羞辱中执行.
羞辱的该这个国家整体的人权观念,这不是社会的进步 是野蛮 落后 无知的表现.
是缺乏社会同情心 没有人文野蛮执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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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满前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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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4:28    

#6

这不是社会的进步 是野蛮 落后 无知的表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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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bj09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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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4:33    

#7

有本事学学薄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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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铺天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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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5:00    

#8

不要用反语讲话!欺负小姐算啥本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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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下蛋的公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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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5:19    

#9

作孽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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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话的中国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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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5:26    

#10

历史告诉我们 这个场所上面是有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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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被寂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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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5:32    

#11

我怎么好像觉得是反讽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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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的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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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5:33    

#12

特意注册账户来骂LZ的。小姐怎么样了,人家也是靠不本事赚钱的。不偷不抢安分做人怎么了。比那些贪官污吏好多少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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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阳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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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6:18    

#13

这个倒彩喝得好。那个警察揪着别人头发和流氓有什么区别。知法犯法。悲哀,中国的悲哀。连官员都这种素质,还伟大复兴。做梦。lo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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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叫我同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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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6:28    

#14

新闻君羊:46936655海纳百川欢迎你的加入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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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st1044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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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6:36    

#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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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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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6:40    

#16

我认为,小姐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与社会的稳定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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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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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6:41    

#17

那个光头姥,太不人道了,严重鄙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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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水一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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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6:43    

#18

警察的素质太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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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ps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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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6:44    

#19

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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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L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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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7:09    

#20

我收到作者的“弦外之音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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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L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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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7:12    

#21

每一个公民在审判定罪前都是清白的,更何况刚刚发生,难道法官还没定罪JC就可以判刑了吗?要跟国际接轨就应该学学给嫌疑犯备点“头套”,最怕改天定“临时性”性交,那就麻烦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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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ps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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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7:14    

#22

大家应该去看看鲁迅的月牙儿,那个警察也去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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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雨同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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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7:16    

#23

呵呵,这问题很难解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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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道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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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7:24    

#24

不管怎样,心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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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aojian19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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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7:32    

#25

是老舍的写的月牙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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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是杀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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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7:52    

#26

回复 #13 的帖子
你的书读得很多吧,是不是把脑子读坏了?人家那是反话看明白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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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是杀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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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7:56    

#27

楼主还真是有才!
不过我发现来这评论的有好些都是小屁孩,看不懂你写得这么深奥的文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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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ittiyoc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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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8:09    

#28

明显的‘仗势欺人’行为,严重的说:是侵犯人权!请问,‘小姐’犯了什么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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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死江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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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8:44    

#29

小姐,是最古老的三大职业之一。对此,我们应该想到的是如何提高社会的整体生活水平,每一个人都达到了小康生活,那么还有哪一个女孩会出去卖身?让那些不思家舍的男人去羞辱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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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hbbliy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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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8:45    

#30

作者是13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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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河之水天上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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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9:10    

#31

把笔当作投枪,可以直追鲁XUN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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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hgd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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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9:15    

#32

會不會有以掃黃名義拉回派出所白干不給錢的事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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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--qppj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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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9:19    

#33

一派胡言! 小姐比贪官好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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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axueyi59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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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9:23    

#34

打死她也不过分。她是妓女啊。
警察是在执法你们懂不懂?不懂不要在这瞎嗷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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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n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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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9:30    

#35

还是人家郑州警方办法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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羽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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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9:37    

#36

胡言乱语!!!什么思想啊
八成是你想看吧!!!
现在的人心果然可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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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骗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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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19:43    

#37

这个“光头神探”,就知道欺负弱势群体。其实,小姐也是为生活所迫,她们不偷,不抢,不骗,靠自己的身体赚钱养活全家。她们一般都是穷人家的孩子。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小姐会怎么样呢?建议人肉搜索“光头神探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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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完全不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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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20:22    

#38

顶顶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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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tsl-yb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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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20:29    

#39

应该公布嫖客的照片。既可以让他窝里反,也可以使他在亲友、朋友、单位面前夹着尾巴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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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ley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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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1-3 20:55    

#40

跟海盗一样,打劫人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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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公安局长是俺爸"标语

奥巴马给《南方周末》留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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